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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黑龙江商会公告
点击数:1702 时间:2015/9/7 18:47:30 |
根据《江苏省黑龙江商会章程》第三章会员,第十一条第五项“入会自愿退会自由”之规定,会员郑茂松、李明、张善忠、李静坤、李树文、许昌侠、高语、董铭、耿成琰9人自愿退出江苏省黑龙江商会。根据《江苏省黑龙江商会章程》第三章会员,第十五条“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”之规定,现予以公布! 至此,以上9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不是我商会会员,所属企业不再是我商会会员单位,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,应停止一切以龙商会名义的任何民事活动,否则将追究法律侵权责任,特此声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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